E-2 条约投资者签证的要求
E-2 是一种非移民签证,适用于与美国签有合格条约的国家的国民。您必须正在向一家真实运营的美国企业投入实质性资本,或正积极处于投资过程中,并且必须是为了发展和指导该企业而赴美,通常以拥有该企业至少一半的所有权或掌握经营控制权来证明。资金必须已实际投入并承担风险,且企业不得属于边际企业:其能力必须超出仅为您和家人提供最低生活所需的程度。
没有固定的最低投资额。美国国务院会将投资金额与购买或创办该特定企业的总成本进行权衡,因此咨询公司与制造工厂的衡量标准并不相同。关键在于,该投资对该企业而言属于实质性投资,并体现您使企业取得成功的决心。
- 具有条约国国籍
- 实质性资本,已实际投入并承担风险
- 真实运营且不属于边际性质的企业
- 至少50%的所有权或经营控制权
您的国家是 E-2 条约国吗?英国、欧洲与非洲
资格取决于国籍,而非居住地。根据美国国务院《外交事务手册》(Foreign Affairs Manual)中的现行名单,E-2 条约国包括英国、法国、西班牙、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爱尔兰、瑞士,以及自2024年起的葡萄牙。在非洲,条约国包括喀麦隆、塞内加尔、多哥、刚果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摩洛哥、突尼斯、埃及、埃塞俄比亚和利比里亚。在海湾地区,巴林和阿曼也在名单之列。
细节至关重要。英国投资者的 E-2 签证以英国国籍为前提:美国国务院指出,其他英联邦国家的国民即使居住在伦敦,也不能凭英国条约获得资格。如果您拥有两个国籍,企业通常只能凭其中一个国籍获得资格,且其 E 类签证雇员也必须具有相同国籍。条约国名单会发生变化,因此在您投入时间或资金之前,我们会对照官方名单确认您的身份。
墨西哥、拉丁美洲、亚洲和中东:更多 E-2 条约国
名单远不止欧洲和非洲。在美洲,名单包括墨西哥、加拿大、阿根廷、哥伦比亚、智利、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巴拿马、巴拉圭、牙买加、格林纳达、苏里南以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在亚洲,名单包括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台湾、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和斯里兰卡;在中东,名单包括约旦、土耳其、以色列、巴林和阿曼。我们以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为这些投资者提供服务。
一些大型经济体不在名单上。巴西、秘鲁、委内瑞拉、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多米尼加共和国、印度、中国大陆、伊拉克和沙特阿拉伯均没有 E-2 条约;与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的条约已经终止,因此现在仅分别涵盖2012年和2018年之前进行的投资。这些国家的国民需要另寻途径,例如下文介绍的 L-1 或 EB-5,或真实持有条约国的第二国籍(居留身份不算)。
尼日利亚、加纳、加蓬、阿联酋和卡塔尔:当 E-2 不可行时
尼日利亚、加纳、加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卡塔尔均未列入美国国务院的 E-2 条约国名单,科特迪瓦也未列入。这些国家的国民不能仅凭该国籍申请 E-2。但这并不意味着此路不通,而是意味着计划必须建立在不同的基础之上,而持有条约国的第二国籍可能会改变答案。
L-1 签证可能允许成熟的外国公司将高管、经理或具备专门知识的员工调派至美国的关联办公室(即使是新设办公室),前提是此人在过去三年中曾在境外为该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年。EB-5 项目向任何国籍开放,可通往绿卡。USCIS 公布的最低投资额为1,050,000美元,在目标就业区则为800,000美元,并须为合格员工创造至少十个全职工作岗位。这些金额将自2027年1月1日起进行通货膨胀调整,因此我们会与您确认现行金额。
在得克萨斯州及全美建立 E-2 企业
E-2 案件实质上是一个商业案件。在提交申请之前,公司应已成立,投资应已实际投入,证据应讲述一个前后一致的故事:一家所有权符合条约规则的得克萨斯州实体、一份租赁或购买协议、有据可查的资金来源与流转路径,以及一份可信的商业计划。由于我们在同一屋檐下处理公司设立、合同与商业移民,这些文件在起草时便相互支撑。
无论您是在得克萨斯州购买特许经营权、在美国其他地区创办服务公司,还是将欧洲企业拓展至美国,我们都会设计投资架构,使其真正承担风险,并使商业计划显示企业所能提供的远不止最低生活所需。如果您已以合法身份身处美国,或许可以通过 USCIS 申请变更身份;否则,您需通过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
- 得克萨斯州实体及其所有权结构符合条约规则
- 在您作出承诺之前审阅购买、租赁及特许经营协议
- 有据可查的资金来源及流转路径
- 能够回应边际性问题的商业计划
服务休斯敦及整个得克萨斯州的 E-2 签证律师
我们的办公室位于大休斯敦地区的伍德兰兹(The Woodlands)。在休斯敦、凯蒂(Katy)、糖城(Sugar Land)或得克萨斯州其他任何地方购买或创办企业的投资者,可以与我们当面会谈;身处美国其他地区或海外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视频与我们会谈。由于我们统一处理得克萨斯州公司、租赁或购买协议以及 E-2 申请材料,企业与签证申请讲述的是同一个故事。
员工、家人与长远规划
E-2 公司还可以引进与其具有相同条约国籍的员工,前提是他们将担任高管或监督职位,或具备对企业至关重要的特殊资格。您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随行,无论其国籍为何;E-2 配偶通常依其身份即获准工作。
USCIS 每次批准的 E-2 停留期最长为两年,且对延期次数不设上限,前提是企业持续符合资格,并且您打算在身份到期时离境。E-2 并非绿卡。如果您的目标是永久居留,我们会尽早规划日后的途径(例如 EB-5)如何与您的投资相衔接。我们无法承诺获批或时限,但可以为您提供清晰、证据充分的计划。
E-2、EB-5 还是 L-1:哪一种适合您?
| 比较项 | E-2 | EB-5 | L-1 |
|---|---|---|---|
| 类型 | 非移民条约投资者签证 | 移民投资者绿卡 | 非移民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签证 |
| 核心要求 | 具有符合条件的条约国国籍,并对真实的美国企业进行实质性投资 | 一项符合条件、至少创造10个全职工作岗位的投资 | 存在符合条件的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关系,且此前已在境外受雇满一年 |
| 最低投资额 | 无固定最低金额;相对于该企业而言须属实质性投资 | 目标就业区内为800,000美元,其他地区为1,050,000美元 | 无规定投资金额 |
| 获得绿卡的途径 | 无直接途径;可续签 | 移民签证,可获得永久居留 | 无直接途径;L-1A 可支持 EB-1C 申请 |
| 通常期限 | 每次停留最长两年,可续签,次数不设限 | 条件解除后即为永久 | L-1A 最长七年,L-1B 最长五年 |
要点E-2 适合来自条约国、希望现在就在美国经营企业并无限期续签的投资者;EB-5 适合寻求绿卡、能够投资800,000至1,050,000美元并创造十个工作岗位的投资者;L-1 适合将所有者、高管或专业人员调派至美国关联公司的成熟企业。
在得克萨斯州如何挑选 E-2 签证律师
- 同时办理移民申请及其背后的美国企业
- 熟悉条约国籍分析,包括第二国籍
- 善于设计投资架构,使其属于实质性投资、承担风险且不属于边际企业
- 能够统筹公司设立、合同与签证
- 以您需要的语言工作——此处为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 提供免费咨询,并在 E-2 并非合适途径时坦率告知
常见问题
英国投资者能否获得 E-2 签证?
如果您是英国国民,可以:英国是 E-2 条约国。美国国务院指出,英国条约仅涵盖英国国民:居住在英国的其他英联邦国家国民不能凭此条约获得资格。您仍须将实质性资本投入一家真实的得克萨斯州企业并承担风险,且由您亲自发展和指导该企业。在您签订租约或作出收购承诺之前,我们会先确认您的资格。
哪些欧洲及法语非洲国家符合 E-2 资格?
在欧洲,名单包括法国、比利时、卢森堡、瑞士、西班牙、德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以及自2024年起的葡萄牙。在法语非洲,名单包括喀麦隆、塞内加尔、多哥、刚果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摩洛哥和突尼斯。条约国名单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您投资之前,我们会将您的国籍与美国国务院的现行名单进行核对。
尼日利亚、加纳或加蓬投资者能否获得 E-2 签证?
不能以该国籍为依据申请:尼日利亚、加纳和加蓬均不在美国国务院的 E-2 条约国名单上,阿联酋和卡塔尔也不在其列。视具体事实而定,对于拥有美国关联公司的成熟企业,L-1 可能可行;EB-5 项目则向所有国籍开放。持有条约国的第二国籍也可能改变分析结论,因此我们会先全面审查您的情况。
申请 E-2 签证需要投资多少?
没有固定的最低金额。美国国务院会审查投资金额相对于购买或创办该特定企业的总成本而言是否属于实质性投资,以及该金额是否足以使企业具备可行性并体现您的投入决心。资金必须已实际投入并承担风险,且企业不得属于边际企业(marginal enterprise)。每种情况均取决于其具体事实,因此我们会尽早检验您的数字。
持 E-2 签证时,我的配偶能否在美国工作?
一般而言,可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认为,持有效 E-2 身份的配偶依其身份即获准工作,因此另行申请工作许可是可选的,而非必需。您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随行,无论其国籍为何。
为什么要选择得克萨斯州的 E-2 条约投资者签证律师?
因为 E-2 的成败取决于其背后的企业。作为得克萨斯州的 E-2 签证律师事务所,本所统筹处理公司设立、合同与移民事务,服务美国及全球客户,以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工作。您将直接与为您起草文件的律师沟通;当 E-2 并非合适途径时,我们会坦率告知,并说明哪条途径才合适。
E-2 签证与 EB-5 签证有何区别?
E-2 是非移民条约投资者签证:需要具备符合条件的条约国国籍,并对真实的美国企业进行实质性投资;没有固定的最低投资额,续签次数也不设限,但不提供获得绿卡的直接途径。EB-5 是向所有国籍开放的移民投资者项目:要求在目标就业区投资800,000美元,其他地区为1,050,000美元,并创造至少十个全职工作岗位,可获得永久居留。哪一种适合您,取决于您的国籍、预算以及您是否希望获得绿卡。
E-2 签证办理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这取决于您在哪里申请以及企业的准备程度。建立企业和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数周至数月;此后的领事面谈预约和审理,则取决于使领馆的工作量以及是否需要行政审查(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在领事馆办理的 E-2 不提供加急处理(premium processing)。了解您的具体事实后,我们会针对您申请的使领馆给出切合实际的时间表。
来自墨西哥、阿根廷或哥伦比亚的投资者能否获得 E-2 签证?
他们可以符合资格。墨西哥、阿根廷、哥伦比亚、智利、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巴拿马和巴拉圭均为 E-2 条约国,西班牙亦然。巴西、秘鲁、委内瑞拉、危地马拉、萨尔瓦多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则不是。您仍须将实质性资本投入一家真实的美国企业并承担风险,且由您亲自发展和指导该企业。在整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用西班牙语与您沟通。
贵所是否为休斯敦的 E-2 投资者提供服务?
是的。我们的办公室位于大休斯敦地区的伍德兰兹(The Woodlands)。我们可在休斯敦周边与投资者当面会谈,也可通过视频与身处任何地方的投资者沟通,并统一处理得克萨斯州公司、租赁或购买协议以及 E-2 申请。
立即预约 Kachikwu & Nama 咨询,了解 E-2——或一条更好的途径——是否适合您在得克萨斯州的投资。
预约咨询官方来源: USCIS: E-2 treaty investors · 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9 FAM 402.9 (E vi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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